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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初见


我怀揣着新得的大秘密,赶着回卧房。一路上思索着原著的剧情,到底哪里出错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怎么会是许思乔的妹妹?

        我本该只是一个小炮灰啊,怎么会跟原著主角团的人有关联。还是许思乔的妹妹。

        要知道原著里,信王为了让许思乔屈服,除了蛊毒之外,还将他唯一的亲人囚禁了。原著没有深入描写许思乔这唯一的亲人,连是男是女,跟他究竟是什么关系都没点明,只说是在他心中除了大道之外,排在第一位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是的,原著许思乔就是这么一个人,一辈子死守着自己的道义,将自己的信仰远远置于自己的生命之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有读者就猜测,他最爱的人不是女主,或者说他还有一个白月光。这个人,在许思乔心里仅次于信仰的人,才是他毕生之所爱。

        理由是,原本誓死不屈,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他,看到这个亲人的近身之物,一支刻着朱砂梅的紫毫,顿时恍惚了起来。苦笑着垂下头去,紧闭双眼,深深喘气。过了好一阵,久到守在信王身边的杨卓都等不耐烦了,低头请示信王上去查看。等到杨卓抄起家伙逼近时,许思乔猛然抬头,目光如利箭般直直射向杨卓,和他身后漫不经心地倚坐在太师椅上的信王。

        信王收到许思乔这个眼神时,还诧异了一分。以为这个亲人还不足以牵制住他,皱了皱眉,继续想还有什么办法。结果许思乔答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读到这条评论时,想这不胡扯吗。因为许思乔又不是真的加入信王派,只是假装妥协,实际上是作为卧底,不断收集着信王的罪状,同时暗中破坏了信王派的许多计划。而且在信王登基后,彻底与信王派决裂,不顾这个亲人的死活,公然在朝堂上咒骂新皇,幸而有江湖义士在新皇下手前救走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都不顾死活了,还毕生之所爱。许思乔的毕生之所爱是他的大道好不啦。还白月光呢,这读者是恋爱脑上头了吧,谁说排在第一位的一定是爱人,而且亲人本来就该比爱人更重要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了他的这个亲人,在他被救走后,被气急败坏又找不到元凶出气的新皇杀了。用的还是血腥无比的腰斩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到这我忍不住摸了摸我的小腰。应该不会怎么倒霉吧,尽管许思乔坚守道义、刚正不阿、一心为民,是个好官。作为男配,也是恪守男德,唯爱女主。但是要做他的亲人,也太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在他油尽灯枯之时,念着的是这位亲人,而不是女主。但这是基于愧疚好不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许之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的妈呀!吓死人了,突然来这么一声。

        抚着小心脏转头看去,竟然是何少监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踩着小步快速走到他面前,低头屈膝行礼,“奴婢,见过何少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只白皙修长的手出现在我眼前,骨节分明,指尖有薄茧,上面卧着一个绣银色梅花纹的雪青色锦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咳……阿元,”他艰涩地开口,顿了一下后,才继续说道,“托我把这个给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疑惑地微微抬头,看着他还是一本正经的严厉模样,想来是本人,没有被鬼附身。那怎么会突然愿意替别人给我送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触及他冰冷的眼神,我急忙收回视线,小心翼翼地取下锦囊,尽量不触碰到他的肌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奴婢谢过何少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”

        待他彻底消失在拐角处后,我才起身继续往卧房的方向走。

        打开锦囊,是一对光素无纹的金钏,内径约五厘米。这么小,只有奶娃娃才戴得上吧。随意往手上一试,竟然挤进去了。锦囊里还有张字条,是阿元写的祝语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来得及仔细看,刚好看到雁雁掩门而出,神色匆匆地往一条小路赶。于是赶紧剐下手钏,想追上雁雁。结果这手钏实在是太小了,半天都剐不下来,气急。眼看着雁雁渐行渐远,心想不管了,先跟上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路紧跟着雁雁,穿过铺满碎石的羊肠小道后,又经一处布满荆棘的荒林。她走得很快,身手也十分敏捷,在荆棘林中也如闪电般畅通无阻地穿过。我在后面却跟得气喘吁吁,袖子和裙摆也被划出了好几道口子,涌出的血顺着衣裳的丝线滴滴点点落入枯叶堆。

        穿过荆棘林,雁雁的身影便消失在一面斑驳的砖墙之后。她翻过去了,而我只能留在墙外,仰头看着高约四五米的墙,思索着她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的功夫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过了一会儿,我实在是找不到进入的口子,便偃旗息鼓,打算原路返回。但转身看到那刚才让我伤痕累累的荆棘林,心里就发颤。

        有没有别的路啊。我不想再次被划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需要我帮忙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哪里来的声音!我缩着脖子僵在原地,眼珠左右来回扫视四周。没人啊。难道在身后?谨小慎微地转身,一看,还是没人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在你上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奇装异服、披头散发的男人正侧躺在院墙的瓦檐上,一手撑着下巴,一手敲着屈起的膝盖。微风拂过,他腰带和耳环上挂着的小铃铛应声作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需要我帮忙吗?”他的声音很粗糙,与他俊美精致的面容一点都不符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瞧着他的衣裳,不是内侍,也不是侍卫,又在这冷宫,还披头散发的,大概率是那个所谓的北戎质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秉持着远离危险人物的原则,刚想开口拒绝,他却起身飞了下来。我连忙退后几步,免得他轻功不行,一个不注意,砸到我就不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退什么?”他稳稳落地后,看着退出几丈之外的我,歪头发出疑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给你留位置。”我眼神闪躲地胡乱找个借口搪塞过去。总不能说,我知道你轻功不好,所以早早躲开吧。

        说来好笑。原著里这北戎质子在信王的帮助下逃回故国,还在北戎风谲云诡的局势里杀出重围,成功夺嫡。之后更是一统北戎多个部落,让北戎真正成为一个集权制的国家。他也自封做了皇帝,听取国师的意见,整顿吏治、重塑军威。学着农耕文明,大力发展农业的同时,也积极与西边的诸国发展外贸,让北戎在短短十几年之内,成为这片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。然后在番外里,还一举南下,灭了大祁。

        谁曾想,这样一代草原霸主,年少时最想学的却是中原的轻功。什么踏雪无痕啊,蜻蜓点水啊,都让这个来着草原的异族少年深深痴迷。但是,可能没有这个民族禀赋,尽管他十分努力地偷师,回国后更是绑了……啊不,请了几位中原大师专门教他轻功,但还是稀稀拉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,实际上他这轻功还不错嘛,稳稳落地了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在找回去的路吗?”他接受了我胡茬的借口,继续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不好奇,我为什么来这里?”这可是冷宫哎,而且是□□他的冷宫,“你不怕我是来杀你的人?”

        话音刚落,他就端详了起来。然后微微皱眉,一脸嫌弃地啧了一声,“一看你就没那个本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什么意思!看不起我是吧!虽然我确实没那么个本事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唉!”没等我回话,他就跨步向前,右手揽过我的腰。张开左臂,脚尖点地,身子向上伸展,飞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身子突然腾空,虽然我不恐高,但还是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感到畏惧。下意识地想抱住身边人,但理智还是战胜了恐惧。我旁边这个人,可是个大反派,不宜和他有过多的接触。于是我闭上眼睛,让身体保持直挺挺的状态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反派的怀抱,竟然是沁人心脾的香柏味。

        几息之后,感觉脚落到了实处,我才缓缓睁开双眼。

        !

        怎么还是在瓦檐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侧头准备问他怎么回事,他却先一步捂住了我的嘴。我惊恐地回瞪他,他轻飘飘地看我一眼后,眼神往左下方瞟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,左下方有个直径大约十厘米的不规则的洞。原来不是落在刚才的院墙上,而是落在某个不知名的房屋上了呀。

        穿过那破洞,我看到了雁雁,和,信王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间屋子很黑,尽管今天阳光不错,却没有一丝光线能照射进来。空气似乎也很污浊,我站在离地面有六七米的屋檐上,依然能闻到浓浓的焦炭味。那些成色不好的焦炭燃不起大火来,倒是能散出灰色的浓烟,聚集在洞孔,快让我看不清屋子里的情境了。好在视线受阻,耳力却能更上一层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阿尔其呢?”是信王那个家伙的声音。人品不怎么样,声音倒是好听,低沉有磁性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是“咚”的一声,“属下办事不周,没有监视好北戎质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雁雁这是跪下了吗?那“咚”的一声,我听着都觉得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办事不周?”信王的声音陡然尖锐起来,趴在屋檐上的我都感到了他身上凌厉的气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啪!”是鞭子抽打声。

        狗逼信王!你敢打我姐妹!老娘要下去跟你拼了!

        我挣扎着动身,束住腰身的手臂却收得更紧,还顺带着将我的双手都锁了起来,彻底让我动弹不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啪!”“啪!”又是几声鞭子落下,雁雁终是受不住发出难忍的闷哼声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听着雁雁的闷哼声,心中一片酸痛,急得冒出了冷汗。却没法,只好再次转过头去瞪他。他却冷漠地继续盯着那个洞,好像刚才的对话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好,你想置身于事外,冷眼旁观我姐妹因你而受伤是吧!那我就破罐子破摔!

        用力张开嘴,狠狠地咬上他掌心的肉。他仍然聚精会神地看着洞口,不曾分半分神丝给我。于是我加大力度咬他的手心,左脚保持平衡,右脚去勾边缘的瓦片。只要瓦片摔下去,就能引起信王的注意,让他知道阿尔其就在屋檐上。

        结果我的小动作被阿尔其先察觉到,他收回视线,就那么冷冷地注视着我。他眼眸里没有怒火,没有惊讶,只有冷漠。我也狠厉地又咬了一口,显示我此刻滔天的怒火。直到唇齿间充满血腥的味道,不断有鲜血从他指间溢出,顺着我的下巴和颈脖,流入我的衣内。他才再次腾空而起,飞回院墙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落地,他立马将我甩开,收回被我咬得血淋淋的左手在衣服上随意擦了两下。我跌坐在地上,撑着手臂,想爬起来,脚腕却疼得让我倒吸一口凉气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看我过了好一会儿都没动静,好奇地走过来蹲下。我这才注意到,他的眼神是那般深邃犀利,若饥鹰,若深潭,令人不寒而栗。

        是啊。他可是原著里连男主都敢随便杀的大反派啊,即使他现在还没有成长为日后的草原霸主,但是想弄死我一个小女史,也是轻而易举的事。就算被发现了,也没人会为了我一个小女史去声张正义,去追究敌国质子的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刚才又是哪里来的勇气,或者说是莽气,去咬破他的掌心呢。现在既没能解救雁雁,自己还得罪了大反派,这局面,真是糟糕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忽然,他张开左手五指抓住了我的后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干嘛!”我吓得想后退,但是被某人提前扼住了命运的后颈,欲退不得。

        随后他捏住我的后颈肉,往下一扯,我被迫抬起头。在看到他伸出右手的时候,我终究还是恐惧地紧闭双眼侧过脸去。以为将面临的是被扇巴掌,被胖揍一顿,或者被刮花脸,不禁颤栗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触上我脸颊的是一段细密的麻布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心下一惊,诧异地睁眼,视线里不是想象的凶残画面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低垂着眉眼,专注地盯着我下巴那一片。右手的后面三指扯出洁白的里衣袖子,轻柔地擦拭着我下巴和脸颊上的血迹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这是,想干嘛?

        是有洁癖,想把我下巴和脖子上的血擦干净后,再拧断吗?

        可他哪里像是有洁癖的人。灰黑色的外衣破破烂烂的,到处是布丁。刚才左手随意擦过的那块,都快看不出血色痕迹了。只有清新的柏香里混杂着些微可察的铁锈味儿,还能证明这个人才刚刚受过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嫌弃,”他又觉察到我打量的视线,抬起头来,眼眸清亮,“我用的是里衣袖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举起手腕,手腕处那节袖子已经沾满了鲜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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