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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三十七 火枪造出来了


  林轩领着两只老虎跟在程咬金身后,一路上看到的禁军如临大敌,要不是程咬金有李世民给的令牌,怕是两人和老虎都要被禁军围起来了。

  两只老虎肯定是不能进入营帐的,没看营帐门口的守卫手已经放在刀柄上了。

  程咬金让林轩在外等着,自己进去禀报去了。

  没多久李世民领着一众心腹走了出来。

  两只老虎跟了林轩一年了,天天不用为吃的发愁,养的非常壮实。

  李世民看着两只威猛的老虎非常喜欢。

  古代老虎泛滥,一般靠近山区的地方,官府每年都会组织猎户进山打老虎,但是能降伏老虎的一个都没有。

  “你没事带两个大虫来做什么?营种那么多马,大虫要是叫起来,吓到那些马,造成炸营怎么办?”李世民板着脸说道。

  “父皇,儿臣知罪,儿臣带大虫来是为了打猎,儿臣保证它们以后不会在营地里吼叫了。”林轩老实的认错道。

  李世民一愣:“你是说让大虫帮你狩猎?”

  “正是,猎人打猎喜欢养狗,大虫本就是捕猎的好手,让其捕捉猎物,自然没问题。”林轩说道。

  开玩笑,老虎可是山林之王,食物链顶端的存在。

  很多人都知道狗的嗅觉很灵敏,事实上老虎听觉视觉和嗅觉都非常灵敏。

  人打猎还需要寻找,老虎闻着味道就去了。

  李世民听了倒是来了兴趣,毕竟支使老虎去帮忙捕猎的事情,可是闻所未闻。

  “你要是能靠这两只大虫捕猎夺得第一的话,之前的是朕既往不咎,不然冬天有些冷,朕正好缺两张大虫的皮子御寒。”

  两只老虎从李世民的语气中听出了李世民不怀好意,虎视眈眈的看着他。

  李世民凛然不惧,眼神平淡的看着那两只老虎。

  刚刚敢朝程咬金吼叫的两只老虎,面对李世民却没有吼叫,对视了一会,或许觉得这个人不好惹,转身来到林轩身边。

  “陛下真龙天子,光是气势就令两只大虫心生惧意,不敢与陛下对视。”许敬宗拍马屁道。

  自从掌管了邸报后,许敬宗一跃成为了李世民的心腹,但是在李世民的一众心腹中,只能算是边缘人物,现在逮到机会,自然要拍马屁,显示存在感。

  “哈哈~”

  拍马屁的最高境界就是让对方感到舒服,却又不反感,不得不说许敬宗拍马屁的功夫很不错,李世民听了非常高兴。

  其他人见状,心里暗骂马屁精,却也不得不跟着夸赞李世民。

  林轩本来打算这次冬猎混混日子,现在看来不行了,两只老虎怎么也养了一年多了,有了感情。

  李世民的话他不敢怀疑,要是他不能夺得第一,估计李世民真的会把老虎给宰了。

  “儿臣遵旨。”

  ……

  第二天一早,林轩用过早膳,又给两只老虎喂了个半饱。

  两只老虎没吃饱,有些不高兴的看着林轩。

  林轩哪里敢给它们吃饱,动物一般在吃饱的时候,除非别的动物侵犯了它们的领地才会攻击,他还指望这两只老虎捕猎呢。

  “看什么看,要不是因为你们两个乱叫,这么冷的天,我哪里需要往山里钻。”林轩没好气道。

  两只老虎听出林轩语气中的训斥之意,委屈的看着林轩。

  它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,主人不给它们吃饱,还训斥它们。

  林轩懒得和这两个戏精废话,领着它们出了营帐。

  现在正是寒冷的时候,大早上温度非常低,从温暖的帐篷里出来,林轩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。

  最让他生气的是,那两只老虎出来后感觉外面冷,又跑进了帐篷。

  林轩那个气啊,你们那一身皮是假的么,竟然比我还怕冷。

  进去将两只老虎揪出来,让刘大带着一队亲兵出发。

  “侯爷,小的刚刚得到消息陛下已经带人进山打猎了,往东边去了。”刘大说道。

  “那我们去南边吧。”

  李世民打猎,身边肯定跟了许多人,那些勋爵武将估计都跟去了。

  他要是也往东边去,估计啥也打不到。

  而且他带着两只老虎,要是也过去,吓到那些马弄不好要出事。

  显然这么想的不仅林轩一人,进山没多久,他就看到了程处默一行人。

  程处默本想叫林轩一起的,但是看到那两只老虎,和那些随从不安的眼神,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
  和林轩打了个招呼,就带着人往旁边的山脉而去。

  林轩则是领着人,往另一边的山脉而去。

  上了山,两只老虎有些兴奋。

  林轩拍了拍它们的头,说道:“去吧。”

  两只老虎低吼一声,窜了出去。

  林轩虽然把它们养在后山,但是并不是直接喂肉给他们吃,而是让人经常往后山放一些活物,让它们自己捕猎,因此它们捕猎的本能并没有丢失。

  老虎在山林里的速度非常快,眨眼便消失了身影。

  林轩连忙带着刘大他们,顺着老虎留下的痕迹追了过去。

  古代很多猛将都有打虎的事迹流传,像三国演义中典韦驱虎,水浒中武松打虎,其实都是假的。

  不过是作者将一些民间的传闻套用在角色身上,来称托角色的勇猛。

  老虎在山林中的时速可是有五十多公里,后世的专业运动员在平地上都跑不出来,更别说山林中了。

  跑了许久,都没有见到老虎的踪迹,林轩心里暗骂,应该看到猎物才将它们放出去的。

  就在这时,远处传来羊凄厉的叫声,很快就消失了,林轩猜测,应该是老虎捕捉到了山羊。

  连忙往叫声传来的地方跑去。

  跑了七八分钟,林轩终于在一个山坡上看到两只老虎的踪影。

  走进一看,地上躺着一只羊,两只老虎正在大块朵颐,吃的正欢。

  林轩连忙上前阻止:“去去去,就知道吃。”

  开玩笑,要是它们吃饱,今天就只能打道回府了。

  猎物被抢,两只老虎朝林轩发出一声低吼。

  “你们胆子肥了啊,还敢朝我吼。”林轩没有惯着它们,一只给了一巴掌。

  两只老虎立马用一副委屈的眼神看着林轩。

  “真是戏精。”

  山羊大概七八十斤的样子,被吃了将近一半。

  让人将剩下的羊抬着,继续寻找起了猎物,这次林轩吸取到了教训,没有将老虎放出去,而是等找到猎物,才让它们去追。

  唐朝时期的秦岭野生动物非常多,一上午收获了三只羊和两只麂子。

  麂子属于鹿的一种,后世可是保护动物,不过在唐朝没有保护动物的说法,加上数量并不少,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里负担。

  除此之外还遇到一些金黄色的小猴子,林轩认出了它们的身份,倒没有让老虎捕杀。

  不过就算放出老虎,也很难捕杀到,这玩意非常灵活,在树梢上跳跃,老虎虽然会爬树,但是速度并不快,体重又那么重根本抓不到猴子。

  林轩本来准备傍晚回去的,没想到一上午就收获了这么多猎物,刘大他们已经快抬不动了,干脆回去了。

  回到营地,将猎物称重登记了一下,林轩回到自己的营帐。

  下午他也不准备去打猎了,他决定明天上午睡懒觉,下午再去打猎。

  傍晚时分,程处默他们跑过来找林轩,炫耀一天的收获,当得知林轩就用了半天打到这么多猎物,灰溜溜的走了,林轩留他们吃烤全羊他们都拒绝了。

  冬猎一共三天,林轩毫无意外的夺得了第一。

  获得第二的是薛仁贵。

  薛仁贵打的猎物并不多,然而他蹲伏了半天,蹲到一只老虎,箭矢从眼睛射入,皮毛丝毫无损。

  靠着这只老虎,薛仁贵夺得了第二名。

  并且李世民亲自开口讨要了虎皮。

  许多人看向薛仁贵的目光,充满了羡慕。

  李世民根本不缺那一张虎皮,能开口讨要,说明薛仁贵已经进入了李世民的眼里。

  薛仁贵本是一阶平民,经过林轩举荐进入军中,后来虽然接替了林轩掌管骁勇卫,但是许多人并没有重视他。

  上次草原之战,薛仁贵也立了一些功劳,封了个子爵,在这些国公侯爷眼里并不算什么。

  不过从今日开始,许多人都知道,薛仁贵以后怕是要成为新贵了。

  其实很多人都明白,现在军中十二卫的大将军,年纪都不小了,而他们的后代中可堪大用的并不多,薛仁贵只要不犯什么大错,以后再捞一些功劳,十二卫大将军,必定能占其一。

  冬猎结束后,许多豪门大族纷纷派人上门想要联姻,将薛家的门槛都快踏破了,当然了,这些都是后话了。

  冬猎结束后,林轩的生活又恢复了平淡。

  他一直关注崔家的反应,然而崔家一点反应都没有。

  就在距离过年还有五天的时候,林轩得到了一个好消息,燧发枪造出来了。

  得到消息,林轩匆匆的来到了火药监。

  燧发枪的外形和系统奖励的图纸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
  “你们试过了么?”林轩问道。

  顾仁章说道:“回侯爷,已经试过了,一百步内可以射穿两层铁甲,一百五十步可以射穿一层,超过一百五十步虽然可以射穿铁甲,但是子弹也没什么威力了,两百步外,无法射穿铁甲。”

  林轩点了点头,这个威力已经不小了,和弓箭手的距离差不多。

  但是火枪的射击频率快,并不需要费什么力气。

  理论上来说,子弹充足,枪可以承受的情况下,能够无限射击,这一点是弓箭手比不了的。

  “带我去试试。”林轩想亲自试验一下火枪的威力。

  火药监有个校场,建造的时候就是为了试验火枪火炮准备的,占地非常大。

  来到校场,顾仁章让人给校场上的木桩穿上铁甲,看着那并排连在一起的木桩,林轩疑惑道:“我就是试试威力,不需要弄这么多。”

  “侯爷,火枪的准头非常差,只有这样才容易打中。”顾仁章解释道。

  林轩嘴角一抽,这是得多差啊,才要弄这么多。

  不过他好像记得加线膛可以增加准度来着,具体怎么弄的,他也不太清楚,以后让他们研究研究。

  等铁甲穿好,顾仁章亲自给火枪装上子弹,填充上火药。

  “侯爷,可以了,不过火枪射击的时候声音有点大,侯爷小心一些。”

  林轩点了点头,接过枪,瞄准后扣动了板机。

  “砰!”的一声,火枪冒出了刺鼻的硝烟味,子弹射了出去。

  林轩用手扇了扇,看向铁甲,不过因为距离有点远,根本看不清。

  边上的工匠上前去,在其中一副铁甲的腹部位置,看到一个弹孔,喊道:“击中了。”

  林轩走上前去,看到中弹的位置,有些无语。

  他没玩过枪,射偏了两幅铠甲的位置他能接受,但是他瞄的明明是胸口,射到腹部是什么鬼。

  这枪的准头也太差了。

  不过火枪研制出来,他非常高兴,让人将铁甲取下来,见到里面的木桩也有一个小孔,他非常满意。

  刚刚的距离是一百五十步,这个距离不仅射穿了铁甲还射进了木桩,说明要是用来打身穿铠甲的人,一样可以打伤。

  “你们试过这个枪能够承受连续射多少次么?”林轩问道。

  “回侯爷,还未试过。”顾仁章说道。

  “火枪造出来是要给士卒使用的,安全问题不能马虎,现在试试吧。”林轩说道。

  这玩意一旦出事,士卒们有了心里阴影,打仗的时候,士卒们必然会畏手畏脚。

  如果不知道使用寿命,等敌人冲过来,枪却用不了了,士卒们就成了待宰的羔羊。

  所以安全性和使用寿命一点不能马虎。

  顾仁章一听连忙安排人试验了起来,校场过一会就会响起枪声。

  “啊!”

  突然试枪的工匠发出一声痛乎,枪炸膛了。

  “快去看看。”林轩低喝一声冲了过去。

  好在工匠只是手被崩伤了,流了许多血,不过问题并不严重。

  让人将受伤的工匠送去医治,林轩问道:“刚刚开了多少枪?”

  “回侯爷,一共四百五十三枪。”记录的人回道。

  顾仁章检查了一下损坏的火枪,说道:“侯爷,是里面的零件受热后变形了,导致炸膛了,不过能射击近五百次,也算不错了。”

  林轩脸色难看道:“这还不错?刚刚那个工匠装子弹的速度并不快,给了火枪冷却的时间,要是装配给士卒,肯定要训练他们快速装弹,可能两三百次就会炸膛,这样的东西,让士卒怎么拿着打仗?”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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